脑瘫是脑性瘫痪的简称,是指脑在未发育成熟前,由于各种原因使脑组织受到损伤所留下来的后遗症。我国年举办的全国首届小儿脑瘫座谈会给脑瘫制定了如下定义:“脑瘫是出生前至出生后一个月内发育时期的非进行性脑损伤所致的综合征,主要表现为中枢性运动障碍及姿势异常。”从这个定义我们可以总结出脑瘫的五个基本特点:一、发育性。脑瘫患儿的脑组织损伤发生的时间是在生命早期,有很多是在出生过程中或是出生后不久(在我国规定为生后一个月之内)发生的,另有一部分则是发生在尚未出生前的胎儿期。此时正是人脑生长发育的最高峰时期。受孕以前及出生后一个月以后的脑损伤不能称为脑瘫,因为受孕之前多为先天遗传性神经疾患。出生一个月后造成的脑损伤,一般为某种疾病的后遗症,如脑炎后遗症等。二、非进行性。脑瘫患儿的脑部病变是非进展的,不会一直恶化下去。其外在的临床表现也不会短时间内迅速加重。但脑炎、脑水肿、脑肿瘤等疾病,其病变部位往往呈进行性,病情变化较快,所以不能诊断为脑瘫。近年临床实践发现:如果脑瘫患儿没有接受适当的治疗与训练,其躯体症状往往会加重,这主要是因为患儿的异常运动、异常姿势及异常感觉长期得不到有效控制和改善,导致肌腱发生挛缩和关节僵硬变形,并不是由于脑部病变的恶化所致。所以,世界著名的脑瘫康复专家Bobath博士认为:脑瘫患儿的临床症状至少在青春期前是变化的。三、永久性。永久性对脑瘫患儿来说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脑部的病变是永久性的,不可逆转;二是运动障碍是永久存在的,虽经治疗可以改善,但不会完全消失。脑炎引起的运动功能障碍,其症状经治疗可逐渐消失。先天精神发育迟滞的患儿,虽然在乳儿期也表现有明显的运动发育迟滞,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运动功能也会正常。二者都是一过性的,所以不能诊断为脑瘫。四、中枢性。脑瘫患儿的病变部位在脑部,而不在瘫痪的躯干和四肢。因为脑部的病变而引起了躯干和四肢的瘫痪,在医学上称为中枢性神经瘫痪,以区别于脊髓灰质炎等引起的周围性神经瘫痪。五、运动障碍和姿势异常为主。脑瘫患儿的主要问题是运动障碍和姿势异常,如不会坐、站立,不会爬、行走等,虽然有些脑瘫患儿也存在智力、听力、视力等方面的问题,但只是伴发障碍,或是由于长期运动功能障碍和姿势异常而继发的症状。
脑瘫是由胎生期、周产期、新生儿期各种原因导致的大脑损伤引起。脑损伤的致病因素有出生时昏厥、体重低下、母婴血液不容等,但近年来,医疗处理手段更加复杂,导致很难准确把握病因。并且,国际研究对脑瘫的定义,脑瘫是指怀孕到新生儿期间,基于大脑非进行性病变的而产生的一种持久、可变化的运动和动作异常。症状出现在2岁以前。
脑损伤本身不会恶化,通常以运动和姿势障碍为主,并且该运动障碍是永远存在的,但也可能会发生变化。因为是脑部损伤,所以除了运动和姿势障碍,还伴有癫痫、视觉和听觉等感觉障碍、智力障碍、多动性行动障碍、语言障碍等。以运动障碍为主要症状的脑瘫可以根据病型和发病部位进行分类。瘫痪根据肌肉紧张方式和姿势动作,可以分为痉挛型,不随意运动型,共济失调型,肌张力低下型,混合型。
痉挛型:瘫痪部位肌肉紧张、僵硬,因此行动缓慢。难以随意缓解肌肉紧张程度及放松。尖足、两腿全部交叉,大腿难以张开,容易变形、挛缩。不随意运动型会出现非意志性不随意运动。四肢肌肉张力不定,不自觉晃动,做出意想不到的举动。身体动作扭曲,姿势通常呈非对称性。难以控制呼吸运动,出现发声、发音困难等言语障碍。
共济失调型站立平衡较差,摇摇晃晃像要倒下一样。虽然不随意运动型也具有晃动的特点,但肌肉张力较低。混合型由这几种类型任意组合。刚出生后几乎都会出现全身软弱无力的状况(低紧张),随着成长发育分为了这些类型。另外根据瘫痪部位的不同,还可以分为四肢瘫、截瘫、双侧瘫、偏瘫等。还有痉挛型双侧瘫、痉挛型四肢瘫等。
即使没有明确诊断出患有脑瘫,如若有所怀疑,也应该及早应对。脑瘫的应对原理,是要促进正常运动发育,抑制异常肌肉紧张。以及利用物理疗法、作业疗法和日常育儿活动增强大脑的可塑性。婴幼儿时期,除了进行PT训练,还要重视日常育儿、抱法、饮食方式、坐姿、椅子调整等。
例如,为了保持颈部的稳定性,不要一直横向托住婴儿的背,而是要采取竖直抱法,以抵消头部的重力。此外,肌肉一直保持高度紧张状态,障碍程度也会加剧,因此,需要设计出能够抑制这种情况的椅子和轮椅,采取比较放松的坐姿。随着年龄的增长,障碍也会发生变化,应根据病情变化采取具体措施,重要的是要尽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