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关怀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体系,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应对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的能力,使每个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安心无忧,幸福美满。根据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的通知》(国计生协[]37号)及省计生协《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的通知》(粤计生协[]1号)通知精神,东莞市计划生育协会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联合推出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现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宣传工作,望各单位积极动员员工参与。
01参保对象:
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生育政策的夫妇及其子女(未婚),年龄在0-60周岁,家庭成员2-5人,家庭成员身体健康,可参加本保障计划。
02保险费:
元/户/年或元/户/年(家庭中有50周岁或以上成员只能投保元方案)
03保障范围:
30种重大疾病包括:
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法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舅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8、瘫痪;9、严重田度烧伤;10、主动脉手术;11、多个肢体缺失;12、良性脑肿瘤;13、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4、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5.深度昏迷;16、双耳失聪;17、心脏瓣膜手术;18、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9、严重脑损伤;20、严重帕金森病;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语言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脑动脉瘤开颅手术;26、严重多发性硬化症;27、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28、严重重症肌无力;29、终末期肺病;30、双目失明
04投保方式:
(一):线下申请办理:家庭成员身份证、投保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二):线上